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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撰稿人秦平
『在網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這句在二十年前曾經被人們當成是稱贊網絡的名言,現在聽起來卻充滿了苦澀的諷刺意味。
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普及和廣泛應用,人們對網絡雙刃劍的理解也越來越深刻。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方便了,犯罪手段卻更隱蔽了;信息傳播快捷了,可信度卻降低了;知情權擴大了,隱私權卻沒有了;理性的表達自由了,可非理性的表達更任意了。網絡讓人又愛又恨,捨不得又傷不起。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立法規范網絡行為、淨化網絡環境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順應民意,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網絡管理,推進網絡規范有序運行』。可以說,網絡立法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當然,任何一項立法都會出現雜音,網絡立法也是如此。一些人以網絡自由作為對抗網絡立法的理由,但殊不知,自由的邊界是他人的自由,沒有制約就沒有自由,自由從來都是以制約為前提和出發點的。而所謂的『網絡虛擬化』只不過是一種表象,『虛擬的網絡』從來都堅定地保留著與現實的接口。如果有人堅持認為網絡是虛擬的,可以不受法律約束,那他不是自作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既然是網絡立法,就要堅持立法的基本原則,即保護權利、規范權力。而事實上,我國網絡亂象也突出表現在這兩個方面。
首先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網上受侵害嚴重。各種形式的網絡犯罪、網絡詐騙花樣繁多,防不勝防;非法買賣和收集個人信息,讓公民在網上如同透明人,個人隱私權和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企業間不正當競爭戰火蔓延,推手、水軍充斥網絡,刪帖頂帖各自為戰,謠言四起,真假難辨,公眾知情權嚴重受損;網絡游戲暴力色情泛濫,一些青少年沈湎其中,導致人格與行為的偏差。尤其是方興未艾的網絡反腐,走向如何值得思考。網絡反腐作為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的一種表現形式,得民心順民意,但誤傷的現象也越來越多。連日來,我們看到,從『房嬸』李芸卿的個人信息遭泄露,到女大學生照片被當成貪官情婦艷照……這些『躺著中槍』的無辜者讓網絡反腐的正當性受損。由此我們應該意識到,正義必須通過正義的方式來實現,任何非正義的行為都會讓最終的正義打折,以犧牲個人權利與尊嚴為代價的網絡反腐必行之不遠,也難以真正扛起反腐敗的大旗,維護網絡反腐的正當性要求必須認真對待公民的權利。
從這個角度來說,網絡立法的出發點就是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公民合法的知情權和表達權,保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等等。
其次是政府網絡管理上普遍存在的越位和缺位現象。應該說,近些年來,加強網絡管理這一點在社會上是有共識的,但如何管理卻顯得很混亂。由於我國缺少統一的網絡立法,管理的依據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部門法規規章,但由於這些法規規章位階低、處罰力度差,且大多都針對某些具體的內容,所以管理效力有限。二是法律原則,對於網絡上的各種侵權犯罪行為,當然可以直接套用我國刑法和民法的有關規定,如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罪等,但由於這些立法並非針對網絡,所以在使用時或多或少都會存在某種不適應的情況。法律上的缺失導致相關部門對網絡管理隨意性較大,要麼不管,對大量的網絡侵權犯罪行為視而不見,能躲就躲;要麼亂管,對正常的網絡監督動輒封、堵、瞞,甚至動用司法手段緝捕監督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網絡立法就是要規范權力的行使,使網絡管理有法可依,既要杜絕權力不作為現象,更要有效克制權力的任性與衝動。
信息時代,信息安全已上昇為世界各國的國家戰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輕視網絡管理。所以網絡立法無論對中國,還是對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必選項,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不立法,只有如何立更好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