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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部門還沒拿出番禺房叔“總體上是個好乾部”的鑑定依據,泄露房叔房產信息者,已經被撤離崗位並記過,動作快如斬麻。而因爲未經審批,違規查詢“房嬸”房產信息、造成被“別有用心的人”在網上傳播的另一責任人,番禺區國土房管部門正在對其進行處理。
更快的動作還在後頭。報道稱,目前,廣州已對全市13個查詢點開展了警示教育和保密培訓,對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完成了升級改造,設置了嚴密的技術路徑。
來自廣州的這條新聞,給圍觀隔牆扔磚、砸中貪官而歡呼的人們反過來當頭一磚,也給往後的民衆反腐和民主監督,增加了難度和成本。一批貪腐官員,因爲網絡反腐而倒下,揭貪的沒有一個成爲功臣,倒是因爲一個看似被判定有誤的監督,揭貪者反而中槍了。而廣州對官員房產信息層層設障,民衆的知情權卻被更高的一道防火牆給堵死了,他們被排拒在官員核心敏感問題監督的權力之外,他們連隔牆扔磚的機會都被剝奪了。
該不該處理“泄密”的工作人員,不是這起事件的主要矛盾。官員的財產信息算不算公民隱私,纔是此次事件的焦點。這個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被全球公認爲陽光法案、反腐利器的概念,本意是讓官員財產在陽光下變化,體現了對公共事務負有特別責任的官員,其個人隱私權,服從於公民知政權的關係。它意味着,如果你出任公職,你就得放棄自己作爲普通公民所享受的部分權利,包括年齡、學歷、財產等原本屬於個人隱私的權利。
遺憾的是,幾十年前的全球共識,在我們這兒還處於摸石頭過河的試水階段,甚至在幾個月前,“官員財產公示”還是個敏感詞,是個民衆私下裏談論的話題。民衆的監督與反腐,還停留在隔牆扔磚、網絡圍觀的試手氣、碰運氣的僥倖階段。鑑表、人肉、窺探、傳播……這些原本應該由制度反腐來承擔的責任,卻被民衆在粗線條的合法與非法的界定邊緣所廣泛運用,並承擔着責任與風險。
揭貪失手,造成誤傷,本是民主監督過程中正常而又難免的現象,它不應由民衆來承擔犧牲的代價。即便真有“別有用心”者介入,也不是高築官員財產信息防火牆的藉口。要說“別有用心”,那無論揭貪結果是對是錯,每個網絡揭貪反腐者都“別有用心”——嫉貪如疾,嫉惡如仇,試把貪官拉下馬。官員走得不正,立得不直,他人用什麼心反腐,不是問題的關鍵。一個貪官的繩之以法與否,如果是按反貪者的動機而裁定,那纔是把反腐工作引向歧途的別有用心。
廣州不遺餘力堵住官員房產信息各種可能泄露的通道,神速般爲官員財產信息築起防火牆,理由是要保護公民的合法信息。實質上是爲民衆的監督與反腐,設置了成本障礙和心理障礙。這形同於前幾天廣西興安縣國土局用來公示的官員,將自己的大頭貼打上馬賽克,有意混淆了官員財產信息與公民隱私之間的概念,是假護法之名,行封口之實,十足的此地無銀。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廣泛的民衆監督。當民衆監督與保護官員個人信息遇到矛盾時,比對權重舍其輕、梳理主次法其重,減輕社會監督的成本,纔是明智之舉。如果遇到問題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如果隔牆再也扔不進砸向貪官污吏的磚塊,反被牆內的板磚反擊,這樣的防火牆,看上去保護了官員的個人信息,實際上卻傷害了民心,更是給社會走向公平正義之路,人爲地設置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