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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袁定波
12月20日上午,《法制日報》記者在福建省泉州市福利院見到了這次打拐行動中被解救的嬰兒,最大的3個月,最小的僅20天。
看着這些努力吮吸着奶嘴的孩子,不由讓人發問:拐賣兒童犯罪爲何屢打不絕?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告訴記者,此類犯罪短期內難以徹底根治,除了犯罪成本低、來錢快、風險低外,還與賣出地、買入地的經濟、觀念有很大關係。同時,買方市場的存在也是導致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現行法律規定,買方只要不阻礙公安機關解救、不虐待被拐賣兒童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會讓羣衆誤以爲買孩子不是犯罪行爲。他建議對刑法有關條款進行修改以打擊買方市場,從源頭上減少犯罪。
據介紹,被解救的孩子在採集完血樣進行DNA檢測後將輸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如果被拐賣兒童父母報案,他們的血樣也將被採集入庫,比對成功的被拐賣兒童即可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如果經過一段時間未查到親生父母,按現行法律規定,只能臨時安置在福利院,不能被收養。
記者瞭解到,目前,針對經過一段時間未找到親生父母的被拐賣兒童,公安部正在積極協商有關部門,希望能通過修改相關法律,允許對該類兒童進行國內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