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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媛12月24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當天下午,會議分組審議了決定草案,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認真審議,紛紛發表意見和建議。
與會人員普遍認爲,這些年,網絡技術迅猛發展、廣泛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很多嚴重問題。利用網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問題愈加突出,損害羣衆利益,影響社會穩定,嚴重的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目前世界上有近100個國家和地區制訂了符合本國需要的網絡信息保護法律,有的還成立了專門的執法機構對網絡信息進行保護和管理。而我國有關網絡信息保護的法律規範還比較薄弱,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據,這與我國信息化發展和維護廣大人民羣衆在網絡活動中合法權益的要求不相適應。制定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是廣大人民羣衆的期盼和願望,是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重要舉措,非常必要和及時。
許多與會人員認爲,決定草案認真總結了網絡管理的實踐經驗,分析研究了國外網絡立法情況,廣泛聽取了各方面意見和建議,草案形成的過程是民主的。決定草案比較好地處理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與方便公民利用網絡的關係,比較好地處理了保護個人權利與維護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關係,比較好地處理了促進網絡發展與維護網絡秩序的關係,內容是科學的,重點比較突出,針對性比較強,符合實際,切實可行,建議經過修改完善後儘快出臺。
不少與會人員建議,決定通過以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及時制定或修改相關的配套法規,內容要全面,規定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可操作性要強,使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能夠更快、更好地得到落實。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及時對決定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確保決定有效實施。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違反決定的行爲,堅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