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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卡車司機李彥樺勒斃想分手的已婚張姓女友,被判處無期徒刑。他上訴辯稱爲追求快感進行窒息式性愛不慎鬧出人命。臺灣高等法院依解剖結果認定沒有窒息式性愛,但考慮他行兇後曾以心肺復甦術施救,沒殺人意圖,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還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李彥樺(33歲)5年前透過網絡認識住中壢的38歲已婚張女,特別從臺南搬至中壢方便與張女往來。張女去年4月8日到參加堂弟婚宴後返家,告訴李想結束這段婚外情,李勒死張女,再用棉被包裹張女後,南下逃亡。
李爲掩飾犯行,逃亡期間不斷用張女的手機發送簡訊給張女的丈夫及家人,張夫聯絡不到張女後報警。警方同月11日在李的租屋處發現張女屍體,循線追緝李到案。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彥樺上訴辯稱,他與張女爲追求快感,進行窒息式性愛,不慎勒死張女。但法醫作證認爲若窒息式性愛發生意外,死者的舌根出血會不明顯,但張女舌根明顯出血,斷定死於“非典型高位頸扼勒”。
高院合議庭考慮,李勒昏張女後曾對張女做急救,顯然無意殺人,依傷害致死罪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