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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新刑事訴訟法增加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公佈的新刑訴法司法解釋明確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受案範圍和程序。
司法解釋規定,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了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後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結合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說,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依法應當追繳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不限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也不限於重大犯罪案件,均可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司法解釋還進一步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審理方式和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證明標準及處理原則。“沒收案件也應實行‘排除合理懷疑’的刑事證明標準,即應當達到‘證據確實、充分’。”陳衛東說,所以司法解釋規定,對申請沒收違法所得的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後,對於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申請沒收的財產確屬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裁定沒收;否則應當裁定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