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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道路交通環境大為改善。記者軒慧攝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中獲悉,截至今年10月底,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21類33項問題,均已采取整改措施或進行問責,財政繳入國庫資金59.13億元,有關單位上繳財政、衝抵財政撥款、收回資金1643.81萬元,調賬處理金額1.3億元,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9項,落實責任追究19人次。
多個單位負責人被問責
據了解,針對部分二級單位歷年結存的非稅收入1388.37萬元未繳財政專戶的問題,市文體旅游局督促下屬單位進行整改。市博物館、市體工大隊、市體校、市中波臺已將上述款項的餘額1063.44萬元上繳財政專戶,市文體旅游局還對12名責任人按規定進行問責。
另外,對市公路客貨運輸服務中心2011年代本部員工繳交個人所得稅58.37萬元的問題,該中心進行了整改,已扣回替員工繳交的個人所得稅。此外,該中心的上級主管單位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問責。
國企高管拿高薪要有據可依
對市屬國有企業『高管』無據拿高額獎金的問題,市國資委進行了整改。於今年6月出臺《深圳市國資委對市屬企業自主創新獎勵扶持暫行辦法》。
同時,完善了特別貢獻獎勵辦法,建立了基於業績考核的經營者年薪制度,並完善了特別貢獻獎的獎勵原則、標准、程序及發放方式等,目前已完成該辦法初稿的審核,即將按程序出臺和實施。
追回低保金近20萬元
市民政局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目前已追回低保金累計近20萬元上繳財政,並啟動了信息大核查。統計顯示,目前低保人數較核查前有所下降。該局表示,將對低保待遇政策嚴格執行每年一審制,對新申請低保待遇的對象加強監督把關。
市人大常委會昨審議《深圳市2012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審計主要圍繞交通領域開展
昨天閉幕的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2012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今年市本級績效審計主要圍繞交通領域開展,審計項目涵蓋市交通專項資金、道路建設等9大項目,被審計單位涉及市財政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城管局、市地鐵集團、市機場集團等部門單位及有關的區政府。審計結果顯示,深圳交通環境面貌煥然一新,但部分項目和資金的管理使用績效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昨天,市交委對有關審計問題進行了回應。
問題一
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
出租車燃油補貼由市出租汽車協會發放。審計發現該協會燃油補貼發放部分紙質檔案遺失。
經分析該協會提供的燃油補貼發放電子記錄,發現部分月份車牌號重復、部分車牌號未在運政系統數據庫找到。審計結果認為,對燃油補貼發放,原出租車分局負有監管職責,但監管缺位,對駕駛員領取補貼是否存在錯漏情況,未見核實和監管記錄。
交委回應
出租汽車協會在2009年辦公場所搬遷期間,遺失了部分紙質材料的銀行對賬單(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因補貼通過銀行轉賬發放,銀行已重新打印遺失的補貼轉賬明細賬單,並確認了補貼發放的記錄和金額。
經查,由於企業原始申報資料錄入錯誤,《駕駛員領取燃油補貼明細表》中有小部分車輛車牌號錯誤、重復。現已查清了72輛錯誤的車輛牌號並修正了電子記錄和臺賬。企業在申報油補時,提供駕駛員的姓名和賬號,銀行通過轉賬直接支付到駕駛員的賬戶,因此不會因為車牌號出現錯誤而導致駕駛員沒有獲得油補。截至目前,未接到駕駛員反映油補發放錯漏的投訴。
交委表示,將研究進一步規范燃油補貼發放的工作流程和監管辦法。
問題二
多個重大工程結算價超合同價
審計發現,福龍路跨平南鐵路橋工程、南坪快速路一期與留仙大道聯絡段工程均由平南鐵路公司代建,該公司未認真履行造價審核職責,前項工程結算時重復報送和漏報金額合計2591萬元;後項工程送審造價2883萬元,審計核減1012萬元,核減率達35%。
而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代建的南坪快速路一期第13合同段、第1合同段,結算價分別超合同價1.56億元和3415萬元,超幅分別達88%和71%。
此外,市土地投資開發中心建設的福龍路項目8個單項工程,審定結算價超合同價8193萬元,平均超幅達19%。
交委回應
為改善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第1合同段增加了南坪支線與廣深高速銜接工程和南坪—深雲立交改造工程,工程內涵和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導致結算價超合同價;而為加強南坪快速路、清平快速路、水官高速公路與布龍路、吉華路之間的交通轉換,2004年龍崗區政府要求調整設計,對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第13合同段立交工程立交方案進行了大規模調整,拓寬了布龍路等,造成了13標結算價超合同價。
問題三
工程未按要求遷移保護原有植物
審計發現,碧嶺至三洲田道路工程全部路段屬於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施工中未按環評報告、水保報告要求遷移保護原有植物。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只有『伐樹、挖樹?21925棵』的工作內容,且涉及對環評、水保方案的較大調整,按照有關規定對環保、水保方案的重大變更應經原環保、水保審批部門批准,以實現原環保、水保報告要求的對環境和植被的保護。
交委
回應
用地范圍內樹木多為雜木,局部存在少量直徑較小喬木。考慮到遷移價值不高,國家林業局在批復林木采伐許可證時,同意道路紅線范圍內的樹木按『全部砍伐』處理。今後將嚴格按照環保、水保等相關部門的批復落實。(記者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