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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年剛滿18歲的小生(化名),在肥西一家烤鴨店裏盜取了包內的1438元現金和銀行卡。今天上午9點,他在肥西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今年剛滿18歲的小生,是肥西當地人,因爲貪玩初中沒讀完便輟學回家。今年10月7日,小生和家人再次鬧翻後離家出走以網吧爲家。時隔不久,他身上僅有的1000多元現金揮霍一空。
21日晚,他通過踩點準備盜竊桃花新村一家烤鴨店。當晚11點多,小生準備作案時發現這家仍在營業,同時看到烤鴨店的桌子上放着一個包。
他走進這家店裏,假意告訴老闆自己要買10只烤鴨。正準備打烊的老闆說要現烤給他。店老闆開始也很謹慎,見有人進店便將單肩包一把拿了起來掛在身上。小生故意跟老闆聊天套近乎,稱自己在附近的某學院上班,爸爸是一家美食城老闆,每天要用掉40只烤鴨。
聊着聊着,老闆也開始對小生放鬆了警惕,把包放在櫃子下面轉身專心烤鴨。小生乘機把包偷過來夾在外套裏面,抱在懷裏。隨後藉故稱自己有些冷,要到對面車上坐着等。小生出來後溜到一個網吧去了。
約10分鐘後,店老闆把10只鴨子烤好準備送到對面車上,結果車上沒人。回到店裏,發現裝有1400多元現金的單肩包沒了。
法庭經過審理,考慮到其剛滿18週歲,其親屬主動退賠了受害人的損失,取得烤鴨店老闆的諒解。由於本人悔罪態度真誠,從輕判處其管制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通訊員李平本報記者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