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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視報道了河北省承德、廊坊等地存在一些非法人員勾結個別民警銷除交通違法記分的現象,這樣的“銷分業務”,在承德30元銷一分、廊坊30元銷一分,還有的地方更廉價,這些代辦“生意”一直都不錯(12月25日《新京報》)。
這種“銷分業務”不光存在於河北。在網上一搜,有違章司機發帖求證花錢消分是否可靠,也有“銷分串串”或“職業分託”活躍於論壇,表示能爲違章司機“排憂解難”。像河北一些地方那樣,明目張膽地將銷分交易做到車管所門前及大廳,大廳保安也來幫人“拉業務”,倒是不多見。
花錢銷分“銷”掉了違章司機的安全意識。“交通事故猛於虎”的警鐘已經敲響多年,血淋淋的事實更讓人觸目驚心。近年來,處罰交通違章力度越來越大,比如從下月起,闖一次紅燈記6分,故意遮擋污損號牌記12分……這是規範司機的駕駛行爲、預防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發生的應有之義。而花錢銷分,則是在拿生命安全開玩笑,不僅讓違章司機鑽了空子得不到應有處罰,而且助長了違規駕駛的僥倖心理,違章行爲或會無所顧忌,難以有效防止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
花錢銷分“銷”掉了交通法規的尊嚴。對違章司機來說,花錢銷分是以另一種違法行爲,來規避之前違法行爲帶來的處罰,純粹是視法規如兒戲;對“銷分串串”來說,則是鑽交通法規的漏洞以牟利,涉嫌不正當贏利;對參與牟利的個別民警來說,更是一種明目張膽的知法犯法、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完全喪失了職業底線。三方雖然都能各取所需、皆大歡喜,但都是在踐踏交通安全法規,讓嚴格的交規和“緊箍咒”似的罰分規定形同虛設。
有人脈、有關係者從事花錢銷分業務,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消解”,敗壞了車管所的聲譽,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更難以得到遏制。一位網友說得好:金錢不能置換成更優越的路權,也絕不允許置換成人命關天的交通違法權。引人質疑的是:在河北承德、廊坊等地,花錢銷分業務已做到車管所大廳,成了公開的“祕密”,何以直到央視曝光前依然“供需兩旺”?
在筆者看來,花錢銷分的違章司機和公然與法規抗衡的“銷分串串”應該處理,對交通部門的“內鬼”更不能姑息,更需追查違法收來的錢都到哪兒去了,對其他交警也要進行遵紀守法教育,而不是隻抓住幾個“臨時工”了事。同時,應儘快從技術和制度層面堵塞漏洞,讓別有用心的人無機可乘,無漏洞可鑽;並採取有效措施,打壓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間,徹底杜絕銷分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