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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來,天津高院先後推出多項司法爲民舉措,得到了最高法院、天津市委的充分肯定,贏得了人民羣衆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了近五年來人民法院司法爲民的相關情況。天津高院和成都中院作爲全國法院系統高、中院的代表首次參加最高法院新聞發佈會。
發佈會上,天津高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蔡志萍向媒體介紹了天津法院五年來爲民司法的亮點舉措:
在全市法院建立統一的標準化訴訟服務中心,爲人民羣衆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訴訟服務,做到羣衆到法院進門有人引導、材料有人收轉、約見有人安排、風險有人提示、疑問有人解答。五年來,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累計接待羣衆60餘萬次,提供在線服務11.2萬人次。
積極構建多方聯動大調解格局。2008年,天津高院黨組研究決定以建立四方聯動調解機制、化解勞動爭議爲突破口,倡導構建多方聯動大調解格局,得到了各方積極響應。通過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導、各方參與,先後與公安、司法行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房管、衛生、民政、婦聯、工會等20多個部門,建立各類民間糾紛聯調機制,全市已經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格局。在全國法院系統率先走出了一條專業化調解和全方位調解相結合的化解矛盾糾紛之路。
探索“3+1”模式規範執行權運行。即將過去由一個法官一包到底的執行實施權分爲財產調查、財產變現與綜合結案三個環節,由不同的主體行使,三個環節分別享有部分實施權,但不能單獨左右案件的進程和結果。目的在於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強化節點控制,強化監督制約,防止消極執行、隨意執行。今年上半年,天津市一審案件實際執行率爲71.1%,同比上升19.02個百分點;執行到位率爲89.7%,同比上升5.78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