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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3月1日起,掛車不投保交強險。國務院今天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修改。
修改後的交強險條例明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分析認爲,目前保險公司規定是主車和掛車分別投保,掛車取消交強險,實際是擴大了保險責任範圍,宗旨雖是爲了保護受害者,但可能會進一步增加交強險賠付率,擴大整體虧損。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