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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正在服刑的陳某後悔不已:今年8月,爲了使自己做的“空心麻圓”顏色更光亮些,他將“亞硝酸鈉”摻入原料米粉中,結果導致25名食客中毒,不僅賠了9.3萬餘元的醫藥費,還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一年,罰款1萬元。
“空心麻圓”放倒25名食客
今年8月23日,武昌、洪山等地的醫院先後接診了25名中毒患者。一時間竟有如此多的不同單位、不同地方的人出現中毒症狀,究竟是什麼原因呢?這引起了洪山區疾病控制中心的高度重視,他們對中毒者進行血檢,發現他們的血液中含有“亞硝酸鈉”。並瞭解到,這些患者食用過“空心麻圓”,都是從洪山獅子山街王家灣口購買的。
洪山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迅速來到王家灣口,看到小販陳某正在銷售“空心麻圓”。通過檢測“空心麻圓”,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裏面也含有“亞硝酸鈉”。
貪小便宜結果賠了9.3萬元醫藥費
警方介入後,今年44歲的陳某交代,前一天,他花了10元錢購買了一包“亞硝酸鈉”,爲了使得自己製作的“空心麻圓”味道更“勁道”一些,他在原料米粉中加入了“亞硝酸鈉”。8月23日,陳某做了30個“空心麻圓”對外售賣。得知自己做的“空心麻圓”放倒了25名食客,陳某一下子蒙了。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陳某積極賠付了中毒者的醫療費用。不過令他沒有想到的是,25名中毒者的醫藥費合計高達9.3萬元。庭審之中,陳某稱,自己在購買“亞硝酸鈉”時對方並沒告訴他這是有毒的,只知“亞硝酸鈉”可以使食品的顏色更光亮些。
洪山法院日前作出判決:陳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罰款1萬元。
(記者黃鵬程通訊員洪法實習生劉瀟)
“亞硝酸鈉”屬違禁食品添加劑
昨日下午,記者採訪了省疾病控制中心相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稱,“亞硝酸鈉”屬於違禁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會致癌,過量食用則會出現中毒症狀,人體攝入0.2g-0.5g即可引起食物中毒,攝入3g可致死。今年5月28日,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發佈第10號公告,禁止餐飲服務單位採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