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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今日電(駐京見習記者陶禹舟)8起蘋果公司被訴侵權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蘋果公司侵權事實成立,判令其賠償滄月、孔二狗等8位作家及兩家公司共計103.5萬元。昨日宣判的8起案件中有7起與作家維權聯盟有關。去年7月韓寒、慕容雪村等二十多位作家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蘋果應用程序商店擺上“貨架”出售。今年10月,作家維權聯盟訴蘋果公司侵權案首次開庭,8位作家索賠金額超過1000萬元。昨北京二中院一審判決蘋果公司賠償8位作家及開維文化公司41.2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8萬元。同天,中文在線數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也告贏蘋果公司,獲賠60萬元及訴訟支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