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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正在對非法開采稀土礦點進行清理張文攝 (資料圖片)
12月27日,廣東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1-2012打擊破壞生態文明建設十大公訴案件,河源三威電池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血鉛事件)名列榜首,原河源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何明亮也因此落馬。
在發布會上,省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沈丙友透露,近兩年環境資源遭到破壞的案件呈頻發趨勢,不少案件都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行為。
典型案例
96人血鉛中毒 環保局座落馬
2011年5月6日下午,河源市紫金縣臨江鎮村民反映,河源市三威電池有限公司(下稱三威公司)違規排放廢水廢氣,致使周邊村民檢驗出疑似血鉛超標。同年5月13日,省環保廳、省衛生廳等啟動應急預案聯合成立省政府調查組,並趕赴河源調查該血鉛事件。
根據2011年5月30日廣東省政府調查組技術組的調查報告,共檢測三威公司周邊村民血樣2231份,檢測結果血鉛超標者254人,達到血鉛中毒標准者96人(其中成人39人兒童57人),直接經濟損失223.1545萬元,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檢察機關察覺到案件背後有重大瀆職行為存在。經查,發現河源市環境保護局(下稱河源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何明亮、河源市環保局監督法規科科長平在三威公司環保驗收審批環節違反報批程序,導致不符合環保驗收條件的三威公司通過了驗收,取得排污許可證並正式投入生產,以致發生震驚全省的河源市紫金縣血鉛事件。同時還挖出了二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的行為。現何明亮、平已被檢察機關以濫用職權、受賄罪起訴至法院,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電路板提取黃金 土地嚴重污染
近年來,利用“酸洗土法”從廢舊電路板中提取黃金被不法分子大量使用,非法洗金工場不斷出現。
2012年4月初,陳秋坤到揭西縣東園鎮林長泉山場找林長泉,由林長泉介紹其山場附近一塊山地給陳秋坤作為洗金工場使用,陳秋坤則僱傭工人用硫酸、硝酸等化學物質酸洗電路板,從中提取黃金,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則直接排放。
案發後,經環保部門鑒定,該洗金工場所在地及地下方位的土壤均出現鎘、鋅、銅等重金屬嚴重超標,已造成土壤重金屬污染,土地變成不能耕作的鹽鹼地。
揭西縣檢察院以林長泉構成污染環境罪於2012年7月23日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認定林長泉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伙同他人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判處林長泉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其後陳秋坤抓獲歸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執法隊長以罰代刑中飽私囊
2010年3月,被告人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環保辦巡查執法隊長賴國良在查處蔡永強無證經營的硫酸銅廠污染環境案件中,明知蔡永強大量購進硫酸銅水提煉銅粉,且沒有對工業污水作無害化處理,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卻沒有及時將該案上報司法機關處理,放縱犯罪行為發生。直至2012年2月該廠被取締之前,賴國良先後分5次收受該廠管理人員送給他的人民幣共1萬元。2012年3月29日,被告人賴國良與時任塘鎮環保辦主任的郭錦標在處理農定雲涉嫌污染環境案件過程中,明知農定雲非法在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民平村委向西村磚廠附近焚燒工業垃圾,在焚燒過程中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及固體廢渣,對大氣、土壤已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但為牟取本部門私利,以罰代刑,收取農定雲的罰款2000元後,沒有將農定雲和羅興新涉嫌污染環境的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清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賴國良被法院以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