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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8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新機制具有取消價格雙軌制等4大新特點。
發改委表示,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的“新”,一是在電煤產運需銜接簽訂合同中,不再區分重點與非重點,創造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二是取消了價格雙軌制,電煤全部實現市場化,尊重市場規律。
此外國家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銜接中進一步減少了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色彩,維護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最後是對落實運力的合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交通運輸部備案,作爲日常監管的依據,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中新網能源頻道)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