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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影子和小磊兩人很早就認識了,經過短暫的戀愛,二十出頭的他們不顧家裏人的反對便結婚登記了。一年後,兩人生下了女兒洋洋,家人們看着一家三口的生活安穩平靜,原本反對的聲音也漸漸平息了。可好日子沒過多久,兩人就開始頻繁吵架,以各種理由分居。就在兩人結婚的第四個年頭,影子向小磊提出了離婚,小磊也表示願意結束這段婚姻。 “他們倆離婚,我倒不擔心,可孩子今後可怎麼辦啊?”影子的母親一提到外孫女,眼淚就止不住地往下掉。原來,影子和小磊都有再婚的打算,所以誰都不想要孩子。影子提出,如果小磊願意將孩子留在身邊撫養,自己願意多支付撫養費。小磊稱,自己的家在外地農村,不方便帶女兒,如果影子實在不願意要孩子,他就把孩子送回老家父母家中撫養。
影子的母親堅決反對,因爲這樣她就可能再也看不到洋洋,洋洋也將一直在農村生活。眼看這場婚姻無法挽回,孩子也被推來推去,影子的母親無奈求助《家事如天》欄目,希望能給外孫女今後的生活有妥善的安排。
觀察員發言:
芳林園小區董小姐:這顯然就是兩個不成熟的孩子,想的都是自己,從始至終就沒有想過別人的感受,這裏包括孩子和老人。希望他們快點能夠負責起來,成熟起來,不要讓孩子長大後怨恨他們。
河華里小區田女士:我覺得這個母親錯了,如果是我的話,不管男方要不要孩子,我都會盡力爭取。因爲只有我自己照顧孩子纔會放心一些,離婚已經是對孩子的極大不負責了,再不給她全部的愛,那就太可悲了。
調解員支招:華蓉里社區居委會調解員鄔秀芳認爲,對於父母雙方誰該帶着孩子繼續生活的問題,還是應該先從母親一方下手。從法理上說,《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不到兩歲的子女,應當由女方來承擔撫養義務,男方支付撫養費。
從情理上講,如果小磊把女兒送往農村老家,影子要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可能長時間見不到孩子,孩子在農村可能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如果影子把孩子留在身邊,還有母親幫助照顧,不會影響太多她的個人生活,也隨了老人的心願。另外,女兒跟隨父親生活也多有不便,如果父親再婚,繼母能不能夠善待女兒也是一個問題。當初兩人不負責任地結合已經是一種錯誤,如今再耽誤了孩子,更是錯上加錯。
欄目主持: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