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8日訊記者錢箐旎從財政部獲悉:爲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覈算,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近日修訂印發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與原制度相比,新會計制度主要變化包括:配套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覈算內容;創新引入了“虛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明確規定了基建數據定期併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進一步規範了非財政補助結轉、結餘及其分配的會計覈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