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德州訊(記者張曉琳)26日,記者從德州市人口計生委獲悉,《德州市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已出臺,2013年2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德州流動人口可在現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相關手續從速從簡辦理。
凡是依法結婚登記且結婚前後均未生育、未收養子女的流動已婚育齡夫妻持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即可在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
據瞭解,對於騙取、僞造婚育證明的,當事人取得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將自動失效,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