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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退幼兒園贊助費有問題可投訴
本報訊(記者陳翔)昨天,廣州市公布公辦幼兒園退贊助費相關投訴電話,並表示對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教育亂收費將嚴肅查處。
昨天,廣州市財政局、教育局和物價局正式下發《廣州市公辦幼兒園協商退還捐資助學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要制定好退費細則,保護家長的合理訴求。通知同時公布各區有關部門投訴電話。
要求各區制定退費細則
通知提出以自願申請、協商退還為原則,並要求各區教育、物價等部門要重視退費此事,要制定各區教育部門辦園、集體辦園的退費細則,指導屬地公辦幼兒園制定操作細則,切實保障幼兒園的正常保育、教學秩序,保護家長的合理訴求。市屬機關辦園、部門辦園、國有企業單位辦園的主辦單位要指導所屬幼兒園做好退費工作。
《通知》公布了各區教育部門、物價部門的諮詢和投訴電話,強調家長在申請中如果遇到任何問題,家長可及時向幼兒園的本級教育、物價部門反映。
《通知》表態:對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教育亂收費將嚴肅查處,經查實違規收費要清退給幼兒家長,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建議:教育部門協調退款
據悉,至今還沒有人向幼兒園申請退費。
『為什麼?很簡單啊,怕小孩被穿小鞋。』交了3萬元贊助費的家長張先生說,家長們主要擔心幼兒園會有情緒,轉移到孩子身上。
『最理想的狀況,是教育部門協調幼兒園主動退款。』張先生闡述著自己的建議:『比如各區教育部門對幼兒園進行登記摸底,大概收了多少贊助費?具體到個人、金額。這些都是可以核對的。然後建時間表,要求幼兒園主動退還。』
預計退款下學期內完成
據了解,凡符合退款對象的在園幼兒,家長在1個月內自願向幼兒所在幼兒園提交書面退款申請。廣州市、區(縣級市)、鎮(街)、村各級各類公辦幼兒園原則上應在受理幼兒家長書面退款申請之日起的1個月內,予以審核;符合退款要求的,應在審核通過之日起的2個月內,與家長就具體退款方式達成協議;達成協議之日起的3個月內,完成退款工作。按此步驟預計退款工作在下學期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