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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汛)今後,主管部門對於市民個人信用信息的保護將成爲常態。昨日,央行發佈信息顯示,12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徵信業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這標誌着醞釀10年的徵信行業法規條文即將正式出臺,我國徵信業步入有法可依軌道。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條例》對個人徵信業務實行嚴格管理,在市場準入、信息採集及查詢範圍、不良信息提供、異議和投訴、保障信息的準確和安全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條例》出臺後,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徵信業務及相關活動中的個人信用信息保護實行常態化管理,信息主體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市場主體可以依法採集和使用個人信用信息,有效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不正當使用等違法事件的發生。
徵信業作爲信用信息服務行業,規範其健康發展對於支持中小企業的融資具有重要的作用。信息不對稱是影響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徵信服務,一方面有助於提高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助於發展中小企業的信用價值,提高其獲得融資的額度,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業發展。
該負責人介紹,商業銀行可以通過中小企業徵信體系瞭解企業相關基本信息和融資信息,爲信貸決策提供了很好的決策依據和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