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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位號碼一人一號終身不變●政策管理方式總體保持穩定●受理審批模式不變收費不變●舊證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
本報記者趙陽
在使用近14年後,現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將全面“升級”,自2013年1月2日起,公安部開始受理新版通行證的申請。
啓用新版通行證的背景是什麼?新版通行證與現行通行證相比具有哪些更爲明顯的特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今天就此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採訪。
統計數字顯示,截至目前,已有721萬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證,佔港澳居民總人數的94%以上;2011年港澳地區共辦理通行證114萬人次,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證來往內地2.06億人次。
“現行通行證是1999年1月15日起啓用的,採用的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的防僞技術和制證工藝。近年來,隨着通行證在內地的使用範圍日趨廣泛,社會各界對通行證證件質量和簽發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調整完善通行證號碼編制規則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及建議。”鄭百崗說。
自2010年8月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開始組織研發新版通行證,在廣泛調研並多次徵求有關部門和港澳地區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了通行證的改版方案。
據瞭解,新版通行證樣本爲聚碳酸酯(PC)材料層壓而成的卡式證件。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包括相片、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以及證件號碼、有效期限、簽發機關、換證次數等信息,背面爲機讀區及備註、加註說明。卡片表面印有防僞圖案和底紋。與現行證件相比,新版通行證最主要的變化是調整了號碼編制規則。
“在現行證件中,換證次數是用證件11位號碼的最後兩位來體現的,因此造成證件號碼不固定,這次改版解決了這個問題。”鄭百崗說。
據介紹,新版通行證號碼共九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號碼第一位爲英文字母,首次申請地在香港的爲“H”,首次申請地在澳門的爲“M”;第二至九位爲阿拉伯數字。如申請人曾持用舊版通行證,新版通行證將使用舊版通行證號碼的前九位作爲證件號碼。新版通行證增設了“換證次數”欄目,用兩位數字表示持證人換領證件次數。
“新版通行證啓用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的相關政策和服務管理方式總體保持穩定,港澳居民申領、持用通行證不會受證件升級改版的影響。”鄭百崗肯定地說。
據介紹,新版通行證的簽發對象並未發生變化。新版通行證由公安機關簽發給定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
“需要說明的是,具有香港和澳門雙重居民身份者,只能選擇以一個身份申請辦理通行證。已按照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辦理了通行證,可以要求以澳門(香港)居民身份換領通行證,新簽發的通行證使用原通行證號碼,換證次數增加一次。”鄭百崗解釋說。
此外,新版通行證的受理審批模式不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公安部繼續委託廣東省公安廳審批,委託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分別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申領新版通行證的申請。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不變。
針對新版通行證啓用後,舊版通行證是否可以繼續使用的問題,鄭百崗告訴記者,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如有舊版通行證損毀、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已過期以及個人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等情況的,可以申請換領新版通行證。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高度重視通行證的簽發服務工作。爲配合新版通行證的啓用,廣東省公安廳和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已經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對有關信息系統和場地設施、設備進行了改造升級,對工作人員進行了系統培訓,並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受理、審批、制證工作制度機制,努力以最佳的狀態投入到新版通行證的受理簽發服務工作中。”鄭百崗表示。本報廣州12月2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