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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後爲愛情千里相會同居一室,分手後爲泄憤竟盜竊男友電腦。近日,江蘇省洪澤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了張靈。
2012年9月,張靈與李某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並迅速墜入“愛河”。11月初,張靈不遠千里到洪澤與李某見面,並與李某戀愛同居。兩人同居後才發現雙方性格差異明顯,經常發生爭吵。某日張靈與李某再次吵架時,李某提出分手。分手後,爲了報復李某,張靈趁李某不在家時盜竊李某的兩臺筆記本電腦後逃往廣州,後被害人李某報案,公安機關將張靈抓獲。歸案後張靈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因愛生恨盜竊的行爲後悔萬分。經鑑定,被盜的兩臺電腦價值6390元。
(曉莉金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