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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劉某到工地偷鐵卡子被抓後,先被脫衣示衆,隨後被工地施工隊長等多人輪番毆打,最終慘死(本報10月11日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無期徒刑至緩刑不等。
本案的8名被告人中有6人直接參與行兇,他們是原豐臺區王佐鎮南宮景苑B4號住宅樓項目施工隊隊長師勇及其手下4名項目採購員,另1人是相鄰施工隊的安全員。
法院查明,2011年11月9日下午4時30分至6時許,師勇等6人在施工區項目部內,對當日在該工地盜竊鐵卡子的劉某、時某進行毆打。其間,上述6人用皮帶抽打,用棍子擊打,並抽嘴巴、踢踹劉某。劉某全身傷痕累累,最終因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
市二中院認爲,師勇等8名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故意傷害罪。師勇等6名行兇者是主犯,提供工具的方建中、程鈺棟是從犯。鑑於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責任,師勇等8人到案後認罪悔罪,被害人親屬已獲賠,可對8人酌予從輕處罰。方建中、程鈺棟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對他們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