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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董奧)“我就納悶,怎麼一點動靜都沒有,檢察院就把我乾的事兒查得一清二楚?”近日,在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看守所的會見室裏,大安市燒鍋鎮鄉農機站工作人員劉某困惑地告訴記者。劉某利用工作人員的身份,幫助不符合條件的村民寇某騙取國家農機補貼共計40餘萬元。2012年5月,大安市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
自2012年2月高檢院部署集中查辦預防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以來,吉林省檢察機關圍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土地流轉、惠農補貼等8個方面,集中力量,強化措施,嚴厲打擊涉農職務犯罪。該省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預防部門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電視電話調度會,每個月通報一次全省辦案情況,在四平、松原、長春等地召開了多次專項工作推進會,組成督導組到該省9個市、州院,50多個基層院開展現場督導,對辦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現場研究、就地解決,有力促進了專項工作的深入開展。該省檢察機關堅持“差異化指導、突出特色”的指導方針,在詳細分析各地涉農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了多個區域性特色小專項行動,保持了懲治涉農惠民職務犯罪的高壓態勢。截至目前,該省檢察機關共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17件565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43件448人,佔職務犯罪立案總數的47%,涉案總金額超過2億元。
“職務犯罪案件一旦發生,就會嚴重損害羣衆利益和黨的執政威信,造成難以彌補的嚴重後果。因此,平時注意加強預防工作,比查辦幾個案件更有意義。”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告訴記者,該省檢察院與省直29個成員單位建立了聯絡員機制,撰寫專項調查報告百餘份,發出檢察建議200餘份,95%以上得到採納。該省9個市、州檢察院,30多個基層檢察院也向10多個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了40餘項涉農惠民社會管理創新意見或建議,使涉農惠民政策的執行效果得到了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