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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主力記者楊凱實習生鍾宏瑜明年起,公安部交管新規對駕考、闖紅燈以及補換證等車管駕方面的業務都明確了處罰和監管細則。其中,2013年1月1日後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執行新規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此外,駕駛人補辦新證後,如出現用舊證替代違法記分的,一經查實要扣證並罰200元。
違法記分爲實習期考覈依據
交管部門透露,2013年1月1日前發生的違法記分和交通事故,不作爲註銷實習準駕車型、延長實習期的依據,也不作爲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蔘加審驗的依據。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違法記分、事故和審驗記錄,才作爲延長實習期、降級的依據。
對2013年1月1日後申請或增駕取得駕證的,執行新規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此前初次申領取得駕證且在實習期內的,仍執行原有實習期管理政策;增駕取得駕駛證且未滿一年的,不納入實習期管理。此外,從2013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預約考試次數,對此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
亮黃燈已過停車線允許前進
明年起,闖紅燈一次要記6分,對亮紅燈之前的黃燈過渡期,如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允許繼續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不得通行。交管部門提醒,“搶黃燈”通過,是指車輛在正常情況下隨路面通行情況過了停車線,如出現特意搶燈通行,依然涉嫌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爲,一旦被監控拍攝,很可能被列入違法處理。
記者瞭解到,參照南昌目前十字路口的通行情況,駕駛員最好在亮黃燈後就及時停車,以免繼續通行被“困”在半路,進退兩難。對於行人過馬路,大家需要清楚持續閃爍的黃燈是否屬於閃光警示信號燈,這是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如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照樣要受罰。
用舊駕證替代記分要罰款
明年起,新規要求駕駛人補領駕證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誌或者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持有大客、牽引車、公交車等駕證的駕駛人,未按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同樣照該標準處罰。
駕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證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