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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2月30日專電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福建今年如期完成1238輛非專用校車更換任務,累計投入資金1.3億多元。通過實施校車安全工程,福建中小學幼兒園自購或包租的非專用校車數量明顯下降,爲學生上下學乘車提供了安全保障。
據悉,福建從2012年起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計劃用三年時間逐步將全省中小學幼兒園現有購置或包租的非專用校車更換爲國標專用校車。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將“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列入爲民辦實事項目,計劃2012年更換1238輛非專用校車,省財政預算安排3100萬元資金用於換車補助。
校車安全工程實施以來,福建各地積極探索校車服務運營模式,廈門市規定凡購買國標專用校車的中小學幼兒園,市財政將按所購車輛價格的20%給予補貼。今年內更換校車的,除了給予一次性購車款補助外,還按一次性購車款補助費用20%給予獎勵。平潭縣採取政府投入、企業運營、政策扶持、部門監管的模式,縣財政出資598萬元,購置26輛國標校車負責接送農村8個鄉鎮部分中小學生上下學,並按每車每年12.5萬元(合計325萬元)的運行費用委託閩運平潭分公司運營。
2013年,福建省教育廳將持續推進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計劃再更換非專用校車565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