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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某媒體報道,桑蘭案被告劉國生、謝曉虹、莫虎27日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交動議,指出桑蘭的指控全都超過訴訟時限,全都沒有法律依據,要求法官全部撤案。
昨晚,本報記者致電桑蘭覈實此事,後者直言:“被告要求撤案已經是老生常談,我們已經掌握大量事實和證據,一切等法官來裁決。 ”
據悉,14日,時代華納已經向法院遞交了撤案動議,並指出桑蘭的指控全是“濫訴”。隨後,桑蘭案主要被告劉國生、謝曉虹、莫虎27日也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交動議要求法官撤案。理由是桑蘭的指控全部超過訴訟時限,而且訴訟沒有法律依據。
昨晚,本報記者再次致電桑蘭,對於被告提出撤訴的消息,桑蘭並沒有給予過多的迴應,她僅就案情簡單向記者說明情況:“被告提出撤案要求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去年他們也這樣說,某網站記者也就立即寫了出來。我只是想說,我們已經掌握大量的事實依據,最終如何判決需要聯邦大法官來裁定,不是被告能夠決定的。至於案情進展,一切都已經交給我的新律師了,他會在合適的時機向大家說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