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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反哺,因為它知道感恩父母;羔羊跪乳,因為它懂得孝敬父母。只是回家看看,陪父母聊幾句天,有那麼難嗎?
文/記者盧文潔、譚秋明
『常回家看看』入法切合老齡社會和空巢家庭現實年關將近更加攪動游子心
親,你多久沒回家探望父母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喊你『常回家看看』——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表決通過了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首次立法規定子女回家看望空巢老人,此前均只為道德倫理的約束。
據悉,到2015年末,廣州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超140萬人。去年底全市空巢老人總數已超52萬,接近老年人口的一半。家庭小型化、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四化疊加』,養老將是個越來越嚴峻的問題。
贊同空巢老人缺乏關愛亟待解決
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黃榮康主任說,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效實施對於已步入老齡社會、空巢現象凸顯的廣州尤為重要。將倫理道德義務上昇為法律規定,既是國家和社會對贍養老人這一美德的重申,也是對社會上存在的不贍養老人、不對老人予以精神慰藉等行為的批判,體現了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這項規定對於鼓勵善待老人,尤其是加強對空巢老人的關愛和慰藉必將起到積極作用。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廣州作為超大型城市,人口老年化已無可回避,空巢老人也與日俱增,空巢老人缺乏子女關愛也是一個亟待關注的問題。『親子之愛是任何社會服務手段無法取代的。』這位負責人表示,立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正是時候,不容拖延。』
故事社工牽線兒子回家看老爸
『呵呵,阿爸,坐啦!』媳婦麗玲熱情地攙扶86歲的公公李老伯坐下,40年來,李家一家三口頭一次坐下來喝早茶,而且還是社工反復邀約,做了好幾回思想工作纔定下來。一家人上一次見面還是在8個月前的清明節掃墓時。
洛文是李老伯與前妻所生的兒子,如今也已66歲。去年,李老伯的第二任妻子過身。前幾年,小兒子洛庭去湖南工作,成家紮根,再也沒回來過。李老伯在廣州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從早到晚,無所事事,很想身邊有個親人。』李老伯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平時看病診療都指望社區的居家養老員,『但逢年過節一支公(一個人),你說淒涼不淒涼?!』面對滿桌美點,李老伯沒有起筷,反而向兒子兒媳哭訴起來。
『我們現在要湊孫,有時間回去睇你。』洛文說,麗玲立即補充:『阿爸,放心啦,我們一定會來的!』此後的一周,李老伯和兒子兒媳一起吃了冬至團圓飯。那晚回來,李老伯打電話給社工哭著說:『我過了一生中最開心的一晚!』
廣州市義工聯社工林曉芬告訴記者,李老伯的個案已經是她跟進空巢老人關愛項目中進展得比較理想的一個,更多的空巢老人,即使有社工、義工,甚至社區的介入,也難以喚回他們的子女。『(不回來的)借口千百個,你總不能上門去把他鎖回來吧!』這就是處理空巢老人個案時最棘手的地方。
社區建議:請子女社區『打卡』
資深社工鍾少霞建議,如果老人子女在本地生活工作,平時又甚少回家探望父母,社區可以為他們建一個親子聯系卡,每逢子女回來探望老人就一起去社區做個登記。她還建議,社區要和空巢老人子女約定探望規律,如每周1~2次,或每月不少於3次,如老人子女沒有做到,則可要求其用其他方式彌補。
立法規定子女回家看望父母,對廣州來說有何現實意義?記者采訪了市人大常委會、市民政局、市社科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專家並發表看法。采訪中也有人提出疑問:道德范疇的問題為何需要動用法律手段?立法後怎麼抓落實和執行?還有無奈的子女忍不住『吐槽』,不是不想常回家,只是確實存在一些實際困難。
疑問立法之後如何落實執行
市社科院哲文所所長曾德雄認為立法規定子女回家看望老人不太合適,不存在法理基礎,這屬於私人領域的問題,公權力沒有資格進入。
『其實不是我不想回家看望父母,真的是現實中存在很多困難。』公務員方先生提出:如果子女真的因客觀因素不能常回家看父母,這就是『違法』嗎?他還提出立法規定子女回家看望空巢老人有現實意義,但落實和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
對此,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竹認為,由於新條款在本質上沒有增加任何新的法律上的義務,對那些忽視、冷落父母的子女也暫無任何懲罰措施,所以該條款只是一個倡導性的行為規范,不存在強制執行落實的問題。
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於明年7月1日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黃榮康主任說,為做好該法的實施工作,廣州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要加強新法的學習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