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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雲志俗話說,昇不離斗,秤不離砣,篩子不離筐和籮。不久前,我意外地從舅舅家的老屋裡找到兩只量器———昇和斗。
昇,又叫昇子,呈正臺形,木制,上口大,下口小,四個側面就是四個標准的梯形,是選用質地堅硬的木料合角斗隼做成的。它上口15厘米,下口12.5厘米,高10厘米,可容米1公斤。
斗,呈圓鼓狀。上口小、下口大、中間凸,上口直徑21厘米,下口30厘米,高30厘米,由三道鐵環箍紮,口邊裹著鐵皮,上下兩端各有4條縱向豎鋦,以加強牆板與底板聯結,防斛底松動脫落。左右兩側中間偏上一點,還對稱地釘上了四個清代乾隆通寶銅錢,各系上一個鐵環,以便於雙手端捧操作計量。昇子、斗,既是計量糧食的量器,也是容量單位。通常1昇米等於1公斤,10昇為一斗,一斗即是10公斤。
據記載,古代人們以『布手知尺,手捧為昇,邁步定畝』,用手、腳作為常用的度量衡工具。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秦國纔開始用鐵制、木制的斛、昇計量糧食,一直到晚清民國都在農業生產和交易中擔當著重要角色。因為簡便,在解放後的錢糧交易中,人們多用容量量器而非重量量器。曾記得,在小時候,就經常聽外公說,解放前,舊社會的地主,常常采用『大斗進,小斗出』的伎倆坑害貧苦農民,而受害者往往敢怒不敢言。不過,鄰裡之間卻不同,在荒年,東家今天借了西家兩昇米,過上幾天,往往卻會多還上半昇。直至現在,在農村鄉下,我們也偶爾可以看到,做飯時,農婦們拿著昇子,量米下鍋的情景。
不過,隨著歲月的流逝和社會的前進,舊量器中的斗與昇,已由實用器具轉變成為獨特藏品,成為收藏者喜愛的雜項藏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