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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偉德
被母親嗆死後焚屍滅跡,8歲的小欣欣屍骨未寒,深圳又現虐童致死案。前晚,龍崗?田街道發生一樁慘劇,男子鄭軍鵬用皮帶教訓6歲的兒子,致其送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目前鄭軍鵬已被龍崗警方刑拘。(12月30日《南方都市報》)
在家暴中生活的孩子,究竟遭遇到了什麼樣的傷害,其實遠超外界的想象。他們的際遇,並不比畢節死在垃圾箱中的孩子幸運多少。家暴下的生存狀態也是如此的相似,即便沒有來自家的溫暖,但相應社會救助又在什麼地方?
一個暴力充斥的家庭,一個有虐待記錄的父親,何以在孩子生前沒有得到來自外界的點滴幫助?在家庭責任已經滑落甚至淪喪的情況下,社會責任與公共道義又在何處呢?若是發現苗頭的鄰居能夠多個心,或者是相關部門能夠更主動一點,每一個過路人都關注一下,這個悲劇也就可能不會發生。被家庭責任拋棄的孩子,同樣也被社會和公共責任給拋棄了。
當家庭責任無以形成對孩子的保護之後,那麼對家暴的制止就不能僅限於個人的道德自覺與責任自律,而是應當有更加完善的外部預防和乾預機制。從夫妻之間的家暴,到對父母、孩子的暴力,在價值觀衝突、社會轉型時期,呈現出了比以往更加復雜的情況。我們缺的不是口號,不是認識,也不是懲戒措施上的落後,缺的是一種責任心,以及建立在責任上的行動實施。也正是因為如此,6歲的小豪、8歲的小欣欣纔會成為『法外之人』。因而,除了對實施暴力者給予法律制裁之外,對於那些預防不力,乾預滯後的救助機構和責任人,是否也應當給予問責?
如果我們僅有唏噓與喟嘆,而無關愛與關注,那麼這樣的悲劇就難以避免。對於孩子,我們不能僅有對死者的祭奠,還有對生者的溫存,對自己行為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