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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做二手車生意的陳發展以能辦北京購車指標爲名,騙取11人共計9.4萬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處陳發展有期徒刑5年,罰金7000元。
40歲的陳發展案發前經營修理廠,專收事故車,維修後在二手車市場加價出售。去年10月2日至今年2月13日,陳發展在網上發佈能辦理“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的虛假信息,後詐騙11人共計9.4萬元。此外,2010年12月間,陳發展還與他人簽訂虛假土地租賃合同,詐騙11.2萬元。
受審時,陳發展說,去年11月,他在給一名客戶辦理京牌夏利車外遷手續後,私留車牌,並辦理了《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隨後在網上發佈出售小客車車牌指標的信息。據被害人說,他們拿着陳發展給的《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前往車管所辦手續時,被告知指標早已被佔用。今年3月7日,陳發展被抓獲。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判處陳發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7000元。他不服,提出上訴,但被市二中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