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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華盛頓12月31日電(記者張暘)美國總統奧巴馬2012年12月30日簽署了一項法案,同意將小布什時代開始實施的外國情報監聽法案再延長5年。這項法案將在2012年年底到期,此前在美國衆議院和參議院分別獲得投票通過,允許美國情報機構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實施對外國人的監聽。
除了外國人,這項法案也允許對那些與境外特定外國人有聯繫的美國人進行情報偵查,意味着政府在沒有獲得法庭搜查令的情況下可以竊聽家庭及私人電話及檢查個人電子郵件。因此對該法案持反對意見的人擔心,情報機構可能在監聽時無意收到普通美國公民的私人信息,會侵犯他人的隱私、人權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