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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不受規範的自由,很可能走到反面
新浪:用戶管理、信息規範有法可依了
網易:爲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提供指引
百度:保護信息安全和網民隱私是企業義務
《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公佈後,引起社會各界熱議,獲得了互聯網企業廣泛支持。搜狐、新浪、網易、百度等互聯網企業相關人士表示,《決定》爲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搜狐副總編輯魏成說:“總的來講,中國互聯網發展擁有寬鬆的環境,網民的素質也和互聯網發展同步提高。但是,作爲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任由網絡‘自生自滅’。不受規範的自由,很可能就要走到它的反面。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通過《決定》,是正確的、負責任的,我們表示支持。”
新浪副總編輯周曉鵬說:“長期以來,新浪網在用戶管理、信息規範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嘗試和探索,取得了一些經驗,如制定《社區公約》,還將新浪微博作爲微博實名制的試點。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決定》,使我們的工作有法可依,我們支持這一決定的出臺。”
《決定》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電子信息接收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對此,網易公共事務總監高文說:“我們通過技術創新,有效地阻止了大量垃圾郵件、商業性電子信息對用戶的侵擾。過去,在這方面沒有法律層面的規定,更多地只能靠互聯網企業自律,擔負社會責任;現在,有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們感到,這是對我們過去努力的肯定,也爲今後進一步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提供了指引。”
《決定》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此,不少互聯網企業認爲,網絡立法對他們既是約束,更是保護。“當前,網絡上有許多不負責任的言論,有的人藉着正義的名義誤導公衆,甚至侵犯他人權益。對於這些虛假信息,互聯網企業覈實起來,成本很高,任由虛假信息、侵權信息擴散,也有損互聯網企業形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爲互聯網企業提供了淨化網絡環境、提高優質服務的法治保障。”魏成說。
百度副總編輯趙承說:“保護網民的信息安全和隱私,是每一個互聯網企業應盡的義務。近年來,百度投入人力物力,狙擊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後,我們將一如既往恪守使命,爲網民提供越來越好的搜索體驗,並充分保障網民平等、快捷、安全獲得網絡信息的權利,促進網絡信息安全流動。”
《決定》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爲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爲用戶提供信息發佈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針對有人擔心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特別是實行“後臺實名制”會影響方興未艾的“網絡反腐”,魏成指出:“《決定》的出臺不會影響‘網絡反腐’。現在,有影響力的‘網絡反腐’事件大多源於網民的實名舉報,沒有證據的信口雌黃,不會真正推動‘網絡反腐’的進程。試想,《決定》出臺後,網民能夠更加負責任地舉報、舉證、呼籲,必將推動‘網絡反腐’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