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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的一天,一大早,幾位農民拿着一面錦旗來到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要找法官當面致謝,逢人就說:“香坊法院的法官爲我及時要回了3萬元的借款,還幫我和老鄉言歸於好。我不知怎麼感謝纔好!”這是該院幸福法庭農忙時節深入田間,方便羣衆訴訟、調解紛爭的一個縮影。
2012年以來,香坊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服務保障經濟發展、深化社會矛盾化解、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不斷完善各項便民措施,突出優化爲民服務模式,着重創新利民調解機制,送法到農村、社區,深入基層巡迴辦案,全心全意爲人民羣衆司法,在化解社會矛盾、服務民生、促進社會穩定方面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便民:田間地頭息紛爭
被告吳某經營溫室育苗,2012年1月初從原告王某處借款3萬元進行擴大再生產。雙方約定借款期爲3個月。借款到期後,王某多次索要借款未果,同吳某發生口角,矛盾激化。王某要求吳某立即還款;吳某表示,農忙時期菜苗正在生長期,暫時無力還款,請求延期給付。雙方各執一詞,衝突一再加劇。
考慮到正值農忙時節,辦案法官親自到吳某的溫室瞭解育苗情況,後立即找來王某就地調解,指出吳某溫室菜苗已經出土,一個月後就可以出售。如果要求吳某立即還款,吳某不但無法償還全部借款,還可能因資金短缺影響育苗。經法官的耐心釋法析理,最終王某理解了吳某逾期還款的緣由,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了和解協議。5月末,吳某自動履行調解協議,償還了王某全部借款3萬元,案結、事了、人和。自此,香坊法院的便民調解迅速在當地村民中廣爲傳頌,也就出現了本文開頭那一幕。
爲民:司法服務顧大局
香坊法院抽調一批業務骨幹,成立調解組,正確把握“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精神實質,堅持把調解作爲辦案首選和最佳方式,以均衡雙方利益、縮短當事人預期差距爲切入點,釋法解疑,化解矛盾,尋求最佳辦案效果。
去年3月初,香坊法院收到一封來自某經銷處的感謝信,信中表達了對香坊法院調解組司法爲民的感激之情。原來,被告某外省公司欠原告某經銷處貨款276萬元遲遲不付。原告本不願影響其與被告的長期合作關係,但其職工因工資被拖欠而多次集體上訪告狀,故多次催款,但一直無果,現原告因資金週轉不開已停產半年。本案標的額大,地域跨度廣,能否調解成功對企業恢復生機、持續發展以及對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一定的影響。辦案法官制定了詳細的調解方案,犧牲週末休息時間赴被告處調解。在與被告、被告的上級部門領導進行深入溝通後,瞭解到被告在資金問題上也存在難處。經法官堅持不懈地做被告思想工作,其表示理解原告處境,當場支付40萬元人民幣以解原告燃眉之急,並主動約定了下次給付時間。香坊法院堅持調解回訪,及時提醒並敦促被告按期給付剩餘貨款。臨近期限,被告沒有按時履行約定,法官再次利用休息時間奔赴外地,經過耐心釋法,被告給付貨款80萬元,並於一個月後付清全部貨款,案結事了。在法官的全力工作下,雙方當事人均表示今後將繼續保持合作關係。
利民:聯調聯動獲好評
近年來,交通肇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呈上升態勢,司法實踐中,這類糾紛調處難、執行難,容易激化矛盾。爲了及時、高效、妥善解決糾紛,香坊法院堅持創新矛盾多元化解機制,將審判職能前移,實現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嘗試創新妥善處理交通肇事案件機制,與交警香坊大隊建立聯席會議,形成了民事糾紛調解合力。
去年11月初,年近九十的趙某在兒子的陪同下來到香坊法院第十法庭,親手接過18萬元賠償款,老淚縱橫,對在場的辦案法官說:“沒想到我來法院一次,就能辦妥所有賠償手續;沒想到我出交通事故後的半個月,就能拿到全部賠償款,更不用擔心執行了,我是實實在在感受到了這個聯調聯動機制的好啊。”
事情源於半月前的一次交通事故,被告周某駕車將原告趙某撞傷。事故發生後,趙某家屬情緒十分激動,要求周某賠償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周某認爲賠償數額過高,不同意趙某賠償要求,表示要通過司法程序解決。雙方矛盾一度激化。該院迅速啓動交通肇事案件聯調聯動機制,指派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調解案件。調解過程中,法官抓住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癥結,擺事實,析法理,講情理,並針對周某要求訴訟的心理及時進行了進入司法程序風險告知。經過法官五個工作日的多次調解,周某同意賠償。立案庭利用最短時間完成了立案審查,民一庭在辦理了立案調解等相關手續後,依法出具了民事調解書。隨後,周某當庭給付趙某賠償款現金18萬元。至此,首起納入聯調聯動機制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件成功調解,訴前化解了矛盾,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