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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把自己生產的商品擺上超市貨架是所有廠家的共同心願。但由於競爭的存在,大型超市的貨架就成了稀缺資源。在這種情況下,超市向廠家收入所謂"入場費"就成了公開的祕密。期待進入超市的廠家對此有苦難言。
大型超市未與供貨商協商一次扣款3.6萬
但是最近,山東某大型超市在沒有徵得廠家同意的情況下,再次扣除所謂促銷費。一石激起千層浪,供貨商表示,將通過商會等方式聯合起來,反對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近日,濟南某大型超市在事先未與供應商協商的情況下,直接在貨款中扣除了所謂的促銷費3.6萬元。供應商山東四方嘉會實業集團商超流通事業部總經理陳志表示,超市的這一做法他無法接受。
陳志:扣了我們促銷費吧三萬六,總貨款幾十萬吧,我們不能接受,因爲這個錢是他們直接扣的,我們沒有同意也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協議。
陳志告訴記者,以往大型商超經常以商品促銷費等名目爲藉口扣費,但一般都會經過供應商簽字蓋章後再扣,而這次不打招呼直接扣費從沒碰到過。
陳志:挺多的,進場費啊、條碼費啊,有一些費用是雙方同意的,承諾了的。你像他這個,是我們不瞭解這個情況,他給我們扣的,這個不行。
目前,陳志所在的公司正在和超市進行溝通,但效果並不理想。濟南市流通業供應商協會會長孫武虎告訴記者,在濟南市流通業供應商協會內,還有多家會員也遇到了類似的扣費以及不依合同按時結款的問題。
孫武虎:協議都沒有,直接就無條件、無任何理由的扣我們供應商的貨款。
超市"霸王條款"愈發隱蔽供貨商無話語權
據瞭解,在政府的整頓下,許多大型商超針對供應商的"霸王條款"更加隱蔽。
青島市供應商商會執行會長趙毅:就是換湯不換藥吧,以前是明目張膽的收,現在以促銷費的名義向供應商繼續收受這種比較大額的進場的費用。有的做的很大,比如幾十萬的貨,他可能會扣三萬到五萬的費用,反正是什麼費用都有,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
趙毅告訴記者,部分大型商超之所以敢這樣,一方面在於零供關係中,零售商往往居於主導地位,供貨商爲了進入超市,很多時候只能委曲求全。
趙毅:這是一個潛規則,我就收你的錢,你願意就往裏進,你有本事你別往裏進啊。
而在另一方面,國家在這一領域沒有相關立法,即便最後通過工商部門協調,相關費用能夠退回,對大型商超卻沒有多少約束。
趙毅:現在是查實的時候,工商局最多最多會罰他三萬塊錢,你覺得三萬塊錢有用嗎?
面對這一情況,山東濟南、青島、菏澤、泰安、菏澤、東營六市的供應商商會,初步擬定在濟南召開全省供應商聯合會籌備會議,希望通過這種方式真正擁有自己的省級"組織",維護自身權益。
濟南市流通業供應商協會會長孫武虎:現在零售商基本上都是異地開店比較多,如果我們供應商僅僅在一地與其鬥爭,他就會欺負我們的供應商,把他的貨直接停了,從別的地方調貨過來,因爲很多商品各地都有不同的代理商。我們只有全省零售供應商企業聯合起來做談判。
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表示,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關鍵還在於制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規。
洪濤:現在主要的表現就是店大欺客了,通過立法來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法律、法規或者標準來解決我們當前存在的零供關係問題,形成一個平等的合作關係。
之前,曾有部分超市遭到媒體"吃回扣"的曝光。但是他們的迴應也都很相似,基本都聲稱是採購員與供貨商私下的行爲,收取的回扣也都被採購員私人侵吞,與超市無關。之後超市聲稱相關人員被懲處,事情也就沒了下文,這種有問題推給"臨時工"的行爲,讓超市逃避了懲處,也加劇了類似問題的泛濫。
國外做法值得借鑑相關法規需完善
點上,部分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鑑。2003年,當時美國最大的超市連鎖集團克羅格公司涉嫌向供貨商索取回扣,美國證監會立刻對其展開調查,並將相關情況通報媒體。此事導致克羅格股價大幅下跌,消費者也發起抵制活動,最終導致其在美份額被競爭對手超越,失去了市場領先地位。
對於供貨商主動行賄的行爲,歐盟則是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約束。2004年,飲料巨頭可口可樂公司向德國部分超市支付回扣,以換取公司產品陳列在貨架和飲料櫃內的顯著位置。歐盟對此進行了一系列調查,最終認定可口可樂公司違反歐盟反不正當競爭法,並對後者進行了鉅額罰款。
看來,類似行爲的規範,最終還是需要法律法規的完善來進行約束。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積極促進行業法規的完善,讓市場交易迴歸陽光,讓公平公正真正惠及每一個商家和每一個消費者。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