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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洗浴中心裏偷偷調換衣櫃手牌,打開別人衣櫃將其財物順走。2012年12月21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李鑫提起公訴。
2012年11月20日晚,李鑫到鄭州市經三路上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在更衣間內,他發現浴客趙某帶着名牌手錶、穿着名牌衣服,於是就想將其財物據爲己有。李鑫沒有把自己的衣櫃鎖上,而是跟着趙某進入洗浴區尋找下手機會。當趙某將自己衣櫃的手牌放在身旁架子上去洗頭時,李鑫迅速將其手牌和自己的進行了調換。接着,李鑫回到更衣間,用趙某手牌上的鑰匙將趙某的衣櫃打開,把裏面價值2.5萬元的名牌手錶和錢包內3600元現金全部拿走,然後逃離洗浴中心。趙某洗完澡回到更衣間,發現衣櫃中的財物被盜後報警。不久,李鑫被抓獲歸案。 (張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