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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賀
2012年12月31日,記者從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瞭解到,我市將從2013年1月4日開始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油消耗信息申報工作,這項工作將持續到2013年1月21日結束,出租車經營企業、個體車主將在這期間準備相關材料進行申報。
據介紹,長春市區經營者(企業及個體業戶)申報時間爲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1日。各縣(市)、區運輸管理所(出租辦)需要在2013年1月21日前完成本轄區內申報工作,並上報至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相關部門將在2013年1月22日至1月31日進行市級審覈。
長春市區出租車汽車企業按照《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料消耗信息申報表》的要求,組織本公司運營車輛對燃油消耗信息進行登記,並按照《城鄉道路客運燃油消耗信息申報系統》的要求(登陸交通運輸部網站Http://yb. motcats.com.cn),輸入申報信息,並將申報表加蓋公章上報至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
長春市區個體經營者到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一樓業務大廳進行登記,由經營者填寫《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料消耗信息申報表》。
“長春市區經營者申報時需要攜帶身份證、道路運輸證、行車證以及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料消耗信息申報表,可在長春市交通運輸局網站http://cctraffic.com.cn免費下載,也可以到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院內小樓二樓協助下載。各縣(市)、區的出租車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所在縣(市)、區運輸管理所(出租辦)要求進行申報。由各縣(市)、區運輸管理所(出租辦)將申報表彙總後,加蓋公章上報至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
據介紹,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料消耗信息申報工作關係到廣大駕駛員的切身利益,關係到行業的穩定,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運輸管理所(出租辦)和各出租汽車企業要高度重視,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統計、填寫,按規定時間上報。
《2012年度出租汽車燃料消耗信息申報表》所填數據要真實可靠,並由經營者簽名或蓋章。對未報送或未按期報送有關報表的,不予補助。對弄虛作假,套取補助資金的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車經營者,一經查實,追回上年度補助資金,並取消下年度補助資格。
關於長春市區燃油消耗信息申報工作的相關事宜可以撥打0431-87691897-8210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