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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湯南通訊員穗紀宣)技工學校副校長利用職務之便受賄,還勒索學校的法人代表;村委主任利用職務之便受賄近百萬元。昨日,廣州市打賄辦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廣東省黃埔技工學校副校長彭某盛收受賄賂案、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何棠下村村委主任何某平收受賄賂案。
彭某盛收受賄賂案
經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間,彭某盛利用擔任廣東省黃埔技工學校副校長的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爲嫌疑人謝某慶充當保護傘,並糾集嫌疑人謝某慶一起,向學校法人代表紀某彬勒索錢財,索得現金人民幣共176萬元,彭某盛從中收受好處費共20萬元。
何某平收受賄賂案
經查,2010年12月間,犯罪嫌疑人何某平利用擔任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何棠下村村委主任並負責中新知識城徵地拆遷工作及發放青苗補償款的職務便利,向何某華、何某棠、何某榕三人各索取現金人民幣28.4萬元共計人民幣85.2萬元。
2010年12月間,何某平利用職務便利,與何棠下村支部書記何桂某共謀,向何某華髮放養雞場地塊補償款過程中,索取18.5萬元,何某平分得13.5萬元。何某平個人受賄85.2萬元,共同受賄1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