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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期盼“過渡期”後有實質推進
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年底前出臺異地高考具體政策。其中最受關注的北京、上海和廣東,在30日也就是距離最後期限不到兩天的時候,公佈了各自的異地高考方案。
與其它多數省份以學籍、社保、固定住所等爲主的條件相比,北京、上海和廣東的異地高考門檻明顯要高一些。
北京:三年內四項過渡措施
北京市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將與進城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制度相掛鉤,並爭取在2013年出臺。在辦法出臺之前和新辦法公佈後三年內,北京市將實行四項過渡措施:
從2013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均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連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考試錄取。畢業後,可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從2014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均滿6年,子女有學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畢業後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從2014年起,進城務工人員持居住證明,有穩定職業及住所,隨遷子女有本市學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錄取。
上海:要求達到一定積分
上海異地高考方案明確,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並達到一定積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在上海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蔘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的自主招生考試,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專業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參加上海市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其子女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並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可在上海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廣東:分三步四年解決
廣東30日公佈異地高考政策,方案分三步實施:2013年起,在廣東積分入戶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門檻”參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並按國家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中職學校具3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中職報考高職的考試,並廣東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具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並按國家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學籍的,可報名參加高考,並與廣東籍考生同等錄取。
對於不符合在廣東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自2014年起,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廣東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
方案同時要求廣東各地級以上市對在當地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的隨遷子女,根據當地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於2013年3月前制訂隨遷子女異地中考的實施辦法,並於2013年開始實施。
異地高考
不該是利益的拉鋸戰
北上廣等“堅冰地區”相關政策的相繼出爐,引發着網絡輿論的火熱評斷。有網民評論,“反對一刀切的異地高考,更厭惡拼爹的各種歧視。”
一直以來,部分網絡輿論在擔心北上廣地區所設定的異地高考“高門檻”依舊會讓寒門子弟望而卻步。網友“亮亮的兔子窩”表示深深的害怕:異地高考制度或會淪爲富家孩子享受好的教育資源,進行高考移民的捷徑;窮孩子卻只能固守本地,並失去高考改變命運的機會。
如果受教育權利是青年人無差別的權利,那父母的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強弱,爲何可以影響子女的受教育權?網友“我纔是逢凶化吉”則對此種“合法化拼爹”表示質疑:對於異地高考的呼聲,即使撇開道德和動機,但如果不講公民權利的邏輯起點和程序正義,僅庸俗的以對當地的貢獻來確定公民子女的受教育權利,那是否意味着異地高考資格可貨幣化?向來走在改革前沿的北上廣們,可否吸收其他省市的進步之處加以創新,把政策思路放在隨遷子女的自身條件上,單純以就地高考者學習經歷、學習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入手來運行新政?異地高考,不該是場利益的拉鋸戰,而應站在整體公平的高度去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