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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修訂性病防治管理辦法故意傳播性病
或被追究刑責
據新華社2012年12月31日電衛生部新修訂的《性病防治管理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修訂的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性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規定對故意傳播性病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近年來個別性病患者故意傳播性病的現象,辦法規定,性病患者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性病。性病患者違反規定,導致性病傳播擴散,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衛生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還加強了對就診者的權益保護,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性病患者及其家屬。性病患者就醫、入學、就業、婚育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醫療衛生機構不得泄露性病患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