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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正式啓動。記者瞭解到,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批覆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佈實施《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按照貸款實際用途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同時,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確定。 2012年6月,國務院批覆了關於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的有關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
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開展,是中國人民銀行落實國務院關於前海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可以促進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支持前海開發建設。
按照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並通過深圳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
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的用途應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用於前海的建設與發展。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