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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是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施第一天,這部被網民稱爲“史上最嚴的交規”對多項交通違法行爲增加了扣分分值。新年第一天,廣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上路執勤,一男子沒有將臨時號牌放後擋風玻璃,被處以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
據執勤的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中大隊民警湯潔富介紹,1月1日上午10點半交警在柳州市學院路與東環路交叉路口執勤時,一輛嶄新的白色無牌奧迪車被民警攔下。該車是一輛新車,辦理了臨時號牌,但車主只是把臨時號牌放在了前擋風玻璃處,汽車的後擋風玻璃並沒有放置臨時號牌。
執勤交警稱該車屬於不按規定懸掛和安裝機動車號牌。臨時號牌一共有兩張,按照規定應該將兩張臨時號牌分別粘貼在前後擋風玻璃處,而該車車主只是將一張臨時號牌放置在前擋風玻璃,另一張則放置在車內。
而在臨時號牌的背面,則印有“請將臨時號牌分別粘貼於車內前後擋風玻璃處,否則視爲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罰200元記12分”的字樣。
柳州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牌證科科長王鵬介紹,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按規定懸掛和安裝機動車號牌要處以罰200元記12分的處罰,駕駛人要根據相關要求,將臨時號牌粘貼在前後擋風玻璃的右下角,不要因爲一時的疏忽違反交通法規。
新交規也加重了對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的處罰力度,但據柳州市交警支隊交通監控指揮中心民警介紹,新交規實施第一天,闖紅燈現象仍未減少,不少車輛因爲貪快而違反信號燈通行。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處的罰200元,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