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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省教育考試院發佈《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宣佈我省有關“異地中考”、“異地高考”的政策。
從2014年起,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一定年限並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另外,我省各地還將根據該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佈。
新政策明年起開始執行
從2014年開始,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初、高中畢業後可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進城務工人員包括有用人單位的進城務工人員,從事個體、私營或靈活就業的其他進城務工人員。
凡是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一定年限並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學生均可在當地報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記者在省考試院瞭解到,根據該方案,我省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招生計劃編制、學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
我省各個部門都會通力配合使得進城務工子女考試順利完成。發展改革部門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公安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負責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等相關證明材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相關單位負責及時提供隨遷子女父母就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同時,經初審可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隨遷子女名單須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辦以及就讀學校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報名材料提交明細中考
根據該方案,申請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應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報名時,學生須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暫(居)住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以及就讀地認可的其他就業證明等任何一種證明)。就讀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學生提供的上述相關證明及學生在當地就讀並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情況,符合條件者准予報名。中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在規定報名日期前,持就讀地初中或高中畢業證明在當地報名,由就讀地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覈,符合條件者准予報名。高考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在我省規定的普通高考報名時間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辦申請並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與中考的要求相同)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准予報名。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