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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在研究案情
-專項行動中,反貪部門主動減少對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依賴,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案件只佔到全部案件的33%。
-實現『由證到供』,信息采集至關重要。為此,反貪部門建立了這樣一個偵查信息庫:偵查人員把在辦案中所能了解到的信息盡可能多地錄入庫中。
-反貪部門在搜查調取證據的過程中,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派員監督。
-檢察機關還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對執法活動和出庭公訴工作開展外部監督。
經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偵查並起訴,該縣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科原副科長王某日前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與他同時被判刑的還有他的多名同事,以及一名向他們行賄的帶車『黃牛』(幫超載超限車輛通過路政執法部門檢查的人)徐德慶。
徐州素來是五省通衢。近年來,四通八達的交通路況也帶來了車輛超載超限嚴重,且愈演愈烈的現象。而大量超載超限現象背後,是一些路政部門執法人員收受賄賂,與帶車『黃牛』狼狽為奸,使超載超限車輛暢行無阻。
對此,2011年12月以來,徐州市檢察機關在路政系統開展了職務犯罪偵查專項行動,至今共對26起案件的33名被告人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已對24起案件的31名被告人宣判,最高刑期為十一年零六個月。通過辦案,共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0餘萬元,有力扭轉了『花錢買路』的不正之風。(本報12月3日第四版曾作報道)
專項行動開展之時,正值修改後刑訴法頒布,徐州市檢察機關及時轉變執法理念,與修改後刑訴法的要求全面對接,使得專項行動成為修改後刑訴法實施前一次成功的實戰演練。
-重視初查
從『由供到證』向『由證到供』轉變
專項行動一開始,徐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其江便明確要求,用修改後刑訴法的各項規定來規范行動的各個環節。該院分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孫光永也提出,專項行動務必做到先查事後查人、先取證據再找人、沒有證據不找人。
實現『由證到供』,信息采集至關重要。為此,該院反貪局建立了這樣一個偵查信息庫:偵查人員把在辦案中所能了解到的信息盡可能多地錄入庫中。從路政系統的規范性文件,到行業的潛規則、暗語,再到一些路政人員的社會關系、花邊新聞,應有盡有。
秦洪橋是連接徐州市三環北路和城北工業區的交通要道,每天過往車輛絡繹不絕。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張曉東通過調取車輛監控錄像和現場查看發現:每晚大量過往貨車明顯超載超限,有關執法人員卻對此視而不見。
隨後,張曉東帶著偵查人員通過外圍調查取證,發現一個個體停車場裡路政人員進出頻繁,而該停車場老板李廣濤給路政人員的行賄行為幾乎是公開的。在取到紮實的證據後,鼓樓區檢察院對李廣濤立案偵查。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李廣濤不得不承認他向徐州市某公路超限治理檢測站中隊隊長張權玉賄賂錢款、幫助超載超限車輛經過的犯罪事實。
張權玉到案後,偵查成果像滾雪球一樣迅速擴大。此次行動中,鼓樓區檢察院共查處行賄、受賄案7件10人。
睢寧縣檢察院查處帶車『黃牛』徐德慶向路政人員行賄案的功夫也全在初查上。
徐德慶的新河飯店在睢寧運輸界頗為有名,每天門前的停車場上總是滿滿停放著幾十輛大型貨車,其中多是超載超限車輛。檢察官化裝成大貨車司機,到新河飯店裡吃飯,順便打聽自己的車子被扣了,應該去找誰?旁邊的貨車司機立刻很熱情地推薦了徐德慶。
檢察官摸清了行業的『潛規則』:原來,徐德慶專門從事帶路生意,每次收取價格不等的帶路費。車輛被查扣後,他會代為協調免交或少交罰款。而這些也全部是明碼標價。
檢察官通過賬戶查詢,發現徐德慶每月會在固定時間向銀行賬戶內存入六至七萬元錢款,而依照貨車司機的消費水平,新河飯店的純利潤根本達不到這個數。檢察官又通過外圍取證,摸清了徐德慶與睢寧縣路政管理人員交往密切。最終,檢察官從徐德慶這裡打開突破口,一舉查處了8件8人睢寧縣路政系統行賄受賄案。
充足的信息也為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突破口供提供了很好的『火力點』。邳州市最大帶車『黃牛』李方到案後,自認為偵查人員並不掌握他和邳州市公路管理站相關人員的關系和經濟往來,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認識公路管理站的周某。
『你的父親,曾經認過周某的爺爺為師傅,學習打鐵手藝,所以,你稱呼周某為師兄……』偵查人員的話像錘子一樣砸在李方心上。連這樣的隱秘信息都被掌握了,李方知道自己難逃法網,終於交代了自己向路政人員周某等人行賄的事實。此案打開了邳州市路政系統腐敗系列案件的缺口,最終邳州市檢察院在專項行動中共查處職務犯罪案件6件6人。
不僅是鼓樓、睢寧、邳州等地檢察院,豐縣、銅山、新沂等地檢察院在專項行動中也都致力於提高初查水平,實現了從『由供到證』向『由證到供』的轉變。
紮實規范的初查工作不僅確保了辦案質量,還有效提高了訴訟效率。專項行動中,徐州市檢察機關的案件偵結周期平均42.9天,最短結案時間21天;起訴環節平均27.4天,最短審查起訴時間22天。
-保障人權
每起案件都堅持『零口供』起訴標准
修改後刑訴法對保障律師在偵查階段的會見權作了進一步的規定。『一方面,我們對接修改後刑訴法,保障律師的會見權,另一方面,力爭在接觸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師會見嫌疑人之前,把絕大部分關鍵性證據依法固定,防止犯罪嫌疑人與律師洞悉辦案意圖,毀滅證據、串供或訂立攻守同盟。』徐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鷹介紹說。
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鄭慶明沒有想到,確保律師會見權,竟然意外地收獲到了犯罪嫌疑人良好的配合。
該區交通局工作人員吉明因涉嫌受賄第一次被該區檢察院傳喚時,心裡一直惴惴不安。原因不僅僅是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還有他懷裡揣著的一張到期的30萬元債權憑證。當鄭慶明告知他可以聘請律師時,他立即明確表示要請律師。吉明的妻子很快請來了律師。律師在會見吉明的過程中,吉明把身上的債權憑證交給了律師,請其代為處理。巧的是,債務人因為吉明被采取強制措施,擔心自己此時還錢吉明不承認,也請了律師幫助處理。兩名律師一起會見吉明,妥善地處理好了這筆債務。吉明心裡的石頭落了地,主動向檢察官表示,會好好配合辦案。
在這次專項行動中,還有一個明顯的變化,即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只佔到全部案件的33%。陳海鷹介紹,反貪部門主動減少對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依賴,在外圍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多數案件在傳喚12小時內得以順利突破。
由於初查得力,該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適用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比例逐月下降。其中,鼓樓區檢察院所辦理的7件10人、睢寧縣檢察院所辦理的8件8人行賄、受賄案均未使用監視居住。
『少用、慎用監視居住強制措施,倒逼我們提前做好案件的初查取證工作,不再依賴口供定案,既能通過紮實的證據提高案件質量,也能更好地保護人權。』張曉東說。
『不管是保障律師會見權,還是減少使用監視居住強制措施,都有賴於對案件進行紮實證據。因此,我們要求辦案人員對所辦的每一起案件都堅持「零口供」起訴標准,也只有這樣纔能徹底杜絕逼供誘供的可能,實現對犯罪嫌疑人人權的保護,其實也是對辦案人員自身的保護。』公訴科科長出身的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呂青說。在呂青的要求下,銅山區檢察院查辦的涉案金額300餘萬元的13人路政執法系統窩串案目前已經全部偵查終結,每起案件都達到了證據環環相扣,紮實有力。
-強化監督
內外監督相結合確保案件經得起檢驗
加強監督是規范案件辦理的最好途徑。專項行動中,徐州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自覺加強同紀檢監察部門的協調配合,在搜查調取證據的過程中,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派員監督。
在睢寧縣檢察院開展專項行動過程中,在4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後的首次談話前,辦案人員就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對偵查活動進行全程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反貪偵查工作,這對排除刑訊逼供、誘供嫌疑,證明獲取證據的合法性、偵查過程的規范性而言,不失為一種有力有效的監督方式。』睢寧縣檢察院檢察長吳為民說。
在此基礎上,該院還規范了公訴引導偵查機制,公訴部門全程介入引導反貪案件的偵查過程,既是引導也是監督,保障了在專項行動中所有案件在第一次偵查中都能夠取到紮實的證據,沒有一起案件被退查,辦案效率大大提高。
專項行動中,徐州市檢察機關還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對執法活動和出庭公訴工作開展外部監督,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通過這次專項行動我們完成了偵查模式的轉型,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權,反貪工作也將會在清除腐敗、營造良好政務環境方面有更大的作為。』徐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其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