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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祝微通訊員宋家一鍾燕
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地稅局發票管理所獲悉,納稅人可以按照覈定的標準到稅務部門領取相應發票,而無需交納所申領發票的工本費。
據悉,2012年,長春市地方稅務局經過認真審覈,認定全市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計76350戶,全年對其免費供應發票8937萬份,免收工本費額度775萬元,佔應收發票工本費總額的57.84%。切實爲納稅人減輕了負擔,得到了納稅人的認可和支持。爲了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取消和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2〕97號)和《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取消發票工本費的通知》(吉地稅函〔2012〕156號)精神,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稅務發票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