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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2年12月7日,正在辦案的薊縣人民法院上倉法庭副庭長石玉波突發腦梗塞。同事們迅速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已無力迴天,生命凋零在風華正茂的37歲。
17年前,20歲的石玉波從市司法學校畢業,成爲薊縣人民法院法警大隊的一名法警。工作之餘,抓緊每一分鐘學習,成爲石玉波最重要的事兒。十年磨一劍。2004年,原本只有中專學歷的他成爲當年薊縣法院唯一一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幹警。
2006年年初,石玉波來到了上倉法庭,先擔任審判員,2011年1月被任命爲副庭長。在上倉法庭期間,石玉波公正高效地審理了1930起案件,平均年結案300件,是全院法官平均結案數的3倍,近70%的案子都是調解結案。他所辦案件無錯案、無超審限、無集體上訪、無矛盾激化;不論官司輸贏,從來沒有當事人對石玉波這個承辦法官的公正有過微詞。
黨和人民給了石玉波崇高的榮譽。他多次被評爲院級、市級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曾榮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天津市“十大優秀法官”和天津市第六屆傑出青年衛士稱號,並兩次榮立個人二等功。
幫外地人解難題
老孫是河北省張家口人,去年元旦期間經人介紹,從薊縣當地人手裏購買了一臺挖掘機。當把46萬元全部付清、僱用運輸車去賣家拉挖掘機的時候,卻遭到村裏幾名村民的阻攔,理由是賣家欠他們的工程款,不讓老孫把車拉走。老孫再找賣家協商時,賣家躲起來不見了。
無奈之下老孫只好報警。經辦的民警認爲雙方之間有經濟糾紛,告知老孫到法院去解決。這可急壞了老孫,錢交了,車拉不出來,弄不好要錢財兩空了。走投無路的老孫抱着一線希望來到上倉法庭尋求幫助。
看着面容憔悴、着急上火的老孫,石玉波感覺事情緊急,他及時向庭長做了彙報,又馬不停蹄地趕赴兩處銀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對老孫交付給賣家的貨款進行了凍結。迫於法律的震懾力,賣家主動找到法庭要求協商解決此事。在石玉波的多次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沒想到啊,你石法官這樣重視我們外地人,保住了我的救命錢。”不善言辭的老孫感激不盡,拉着石玉波的手久久不放。
石玉波常說,一件案子辦不好,是會被當事人記恨一輩子的,有損司法公信力。身爲法官,案子再多,也要加緊辦理,遲來的公正有時就不是公正。有些事,當事人拖不起。那咋辦呢,答案只有一個,來了案子快辦、辦好。爲了履行自己的諾言,石玉波經常加班,從來沒請過病、事假。因爲每天都要接待很多當事人和來訪羣衆,加之有時一天要開好幾個庭,說話太多了,他的嗓子很多時候都是沙啞的。因代理案子常和石玉波接觸的當地法律工作者黃運利說石玉波“三快”、“三多”、“四心”。“三快”是接手案件送達快、進入程序調解開庭快、裁判文書下發快。“三多”是調解多、撤訴多、案件自動履行多。“四心”是對老百姓有愛心、對調解有耐心、對當事人有誠心、對案件細心。
布鞋更跟腳
和許多派出法庭一樣,上倉法庭受理的案子,大多是一些家長裏短的小事。可石玉波對這些小事,絲毫不敢大意,因爲在農村長大的他深深懂得,對於一個農民來說,一生中遇到的這一次小事,就是一件天大的事。因此,他總是像對待複雜疑難案件那樣來處理這些簡單瑣碎的糾紛,從來不敢懈怠和疏忽。針對農村的實際情況,他不是端坐法庭審案,而是經常串地頭兒、坐炕頭兒,找親屬、找幹部,協力調解,使很多矛盾糾紛沒出村就徹底化解了。爲了方便工作,來上倉法庭後,他就很少穿皮鞋,總是穿着一雙布鞋跑來跑去。一雙普通的布鞋一下拉近了法官和百姓的距離。感情近了,溝通順了,許多案子很快就調解結案了。
村民劉大爺和林大嫂,平日裏相安無事,卻因爲村頭的一小塊承包地發生了摩擦。倆人話不投機,矛盾越來越大,林大嫂一怒之下,把爭議地連同通往村外的一條馬路路口都用樹枝子給堵上了。氣憤之餘,劉大爺不再理論,而是一紙訴狀把林大嫂告上了法庭。石玉波耐心聽取了劉大爺的傾訴後,並沒有急於送達應訴手續,而是來到現場實地查證。
“林嫂啊,鄉里鄉親地住着,有啥事好商量,別感情用事。您看,這樣堵着路,先別說村裏人都沒法走,就是您自己也沒法走不是?還是趕緊把路騰開吧!”實地瞭解了情況後,石玉波開始勸說林大嫂。
“要騰你騰,反正我不騰!”正在氣頭上的林大嫂衝着石玉波喊了起來。
“那好啊,林嫂,我就幫您騰啦。”石玉波沒再多說什麼,熱火朝天地幹了起來。
正值7月,驕陽似火,沒一會兒,石玉波已是汗流浹背了,布鞋裏也積滿了土。林大嫂看在眼裏,不好意思袖手旁觀了,也跟着忙了起來。邊幹邊嘮叨着:“今兒這事我可是全衝你石法官了。”石玉波的一舉一動,劉大爺隔着門縫看了個滿眼,老人被深深地感動了,主動提出了撤訴。一場糾紛就這樣被石玉波悄然平息了。
贏在細節裏
年結千餘件案子的法庭,光在法律文書上蓋章,就需幾千次,說起來也是一件辛苦事。一次,新來的書記員在給法律文書蓋章時,沒有注意到印章上法徽位置,石玉波發現後立即要求重蓋。他說,法徽代表公正審判,法院連印章都蓋歪了,當事人怎能信服法院呢。一次,石玉波看到蓋有印章的文書因打印原因有黑邊,他馬上提出重新打印蓋章。在石玉波眼裏,文書是法院外在形象,決不能有任何瑕疵。
石玉波的“細”,體現在許多方面。案子一到手,第一時間告知當事人自己的手機號碼,便於當事人隨時聯繫諮詢案件。每當當事人來到法庭,他都熱心地爲他們倒上一杯熱水,拉近法官與當事人的距離,爲調解做好鋪墊。他把送達法律文書的時間一般選擇在上午10點以後,按他的說法,早晨8點送達,一般的當事人都外出了,而10點以後很多都在家。所有這些,都提高了辦案效率。本報記者 趙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