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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貪戀高額轉手費,買下一棵百年香樟樹並擅自組織工人上山採伐,不料還未運下山便案發。經福建省浦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2年12月27日,法院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王建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王建富長期從事苗木生意。2012年2月底,他到浦城縣山下鄉洪元村尋訪名貴苗木時,發現一棵樹齡超過百年的野生香樟樹,即拍下照片傳給以前的老主顧看,有人願意出價5萬元購買。王建富爲賺取高額轉手費,通過朋友介紹以7000元的價格買下此樹。2012年3月15日,王建富未辦理審批手續,抱着“財富險中求”的心理,私自僱請4位工人把香樟樹伐倒。次日,他在組織工人裝車時,被接到舉報趕來的森林公安當場抓獲。經鑑定,該香樟樹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樹種,樹高20米,胸徑87釐米,立木蓄積量4.369立方米。
(金國清張德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