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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2年10月31日
回放:2012年,全國各地出現多起教師虐待和殘害兒童事件,手段殘忍,性質惡劣,引發廣泛關注。在幼兒園數量的急劇擴張中,師資不足、部分教師濫竽充數等問題浮出水面;一些幼兒園管理松散。如何保護孩子,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回音:這些人離開了教師隊伍。夜深人靜睡不著的時候,想起之前對孩子的所作所為,她們心中可有懺悔?
她們當然可恨,但也值得同情。從本質上說,她們也是病人。她們走了,今生或許也不再有當老師的機會,但我們仍然需要反思的是:如果之前她們就『有病』,那麼,誰讓她們成為教師?如果得病是當教師之後,那麼,什麼樣的環境讓她們病到以虐待兒童取樂的程度?
顏艷紅未被追究刑事責任,被解讀為『法治的勝利』。從嚴格執法的角度看,這樣的解讀不錯,但如此惡劣行為不能得到與其罪錯相適應的處罰,未嘗不是法治的尷尬。行為過分如顏艷紅的,或許不多,但如果一些人和她相比只是虐待程度上的差別,那麼,一旦有合適『土壤』,她們未必不會成為又一個『顏艷紅』。 (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