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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肖瑋王治國)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召開黨組會,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高檢院關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報告的貫徹意見。會議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檢察工作報告,既是對檢察機關的有力監督,也是對檢察工作的有力支持。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
會議指出,2012年1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了高檢院關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26日,會議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報告。委員們在審議時普遍認爲,報告實事求是、重點突出、內容豐富、客觀全面,對報告表示贊成。認爲近年來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特別是抗訴案件再審改變率和再審檢察建議採納率都在75%,說明工作卓有成效,總體表示滿意。同時,委員們也提出了不少意見和建議,主要是:進一步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暢通申訴渠道,突出工作重點,建立以抗訴爲中心的多元化監督格局;加強對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高度重視民行檢察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檢察院的職能作用;加強民行檢察理論研究。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結合貫徹實施修改後民訴法,會議提出貫徹意見:
一是進一步增強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抓好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修改後民事訴訟法座談會精神的貫徹落實。繼續深入開展修改後民訴法的專門培訓,抓好抗訴工作重心調整,抗訴、檢察建議適用範圍和條件調研,執行監督條件、範圍、方式、手段的細化等工作。有針對性地研究和部署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專項監督活動。在科學測算、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解決執法保障方面的實際困難。
二是轉變觀念,加強行政檢察工作。根據黨的十八大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結合全國人大立法計劃,切實加強行政檢察工作。力爭通過2至3年的努力,使行政檢察工作有明顯的發展。根據調研情況和專家學者、有關部門意見,提出整體工作思路,研究制定行政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
三是強化工作指導和基層院工作。進一步明確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職責分工,規範基層院工作重點,推動基層民行檢察工作健康發展。強化對下指導,堅持聯繫點工作制度,發揮典型示範作用。針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研究完善工作科學考評機制,強化工作考評的指導性和針對性。
四是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繼續促進有條件的地方實現業務機構分設,規範業務職責。根據民訴法修改後檢察機關受理案件增多的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增加民事行政檢察專項政法編制的意見。積極加強人才儲備,初步建立檢察機關全國和省級人才庫,推動高層次民事行政檢察專業人才培養;建立法學界、立法機關、人民法院諮詢專家庫,提高檢察機關溝通的有效性,擴大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影響。
會議強調,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綜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印發各級檢察機關研究落實;修改完善並儘早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意見》;研究民行檢察辦案程序和規則,爭取完成辦案規則的制定等工作;督促抓好2013年第一季度的各項業務特別是辦案工作,進一步暢通羣衆申訴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