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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2日電(記者左婭)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日前組織制定完成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該國標規定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涉及的主要總成的主要零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範圍以及三包憑證等內容。
徵求意見稿規定,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爲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髮動機、變速器。
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總成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總成和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
其中,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以及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範圍及其質量保證期,都應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